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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级(3年制)、2025级(3+2)高职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5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岗位实习教学任务,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级、2025级(3+2)高职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依托真实岗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专业技能与岗位适应能力,践行“做中学、学中做”的育人模式,助力学生顺利融入职场,为高质量就业筑牢根基。

二、实习对象

2024级(3年制)、2025级(3+2)全日制高职学生

参军、退役复学等符合岗位实习免修条件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三、实习时间

2026 9月 1 日至 2027 5 月 15日。

四、实习形式

集中实习、分散实习。

、实习考核

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学生实习考核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

六、实习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遵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系统推进实习安全教育工作。应制定岗位实习安全教育课程大纲及课程表,紧密围绕实习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专题教育,确保教育实效。

七、实习材料

各二级学院应切实做好学生实习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学生实习申请须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使用安徽工商职业学院统一模板)、《学生岗位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等(模板见文末附件)。学生实习材料须齐全完备,有据可查,确保实习工作全流程规范有序开展。

实习咨询电话

0551-65658114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