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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8 浏览量:

各二级院部、相关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62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21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课程建设类项目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另文通知。此次检查验收指非课程建设类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名单见附件2。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对2023年度及以前所有到期的质量工程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采用网络检查评审的方式进行,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所有材料均须从学校教科研管理平台上传,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院部、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严格项目管理。到期项目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充分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教育厅发文之日起,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项本次未参加结项或未能结项一律做撤项处理。

2. 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 (省级项目申报指南) 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五、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51223:59:59前将所有结题验收相关材料PDF版本上传至学校教科研管理云平台,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杨茜、郭雪峰,联系电话:0551-65659242。

附件:

1.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模板 附件1-4.zip

   2.学校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非课程类) 项目检查与验收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26年4月28日